雲析藥典

TFDA 藥品許可證

黴星平錠 250毫克

TERFUNG TABLETS 250MG

有效

基本資料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7091號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劑型
錠劑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管制藥品級別
法規處分狀態
未註銷
效期狀態
效期內
狀態基準日
2026-08-16
發證日期
2005-03-16
有效期限
2030-03-16
異動日期
2025-12-19

詳細處方成分

EACH TABLET CONTAINS: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3632000108(EQ. TO TERBINAFINE 250MG)(結構化:281.500000 MG)

成分、含量及單位均保留官方列順序與原文;空值不推定。來源:藥品詳細處方成分資料集 · SHA bff64d27967b

主成分略述(藥證原欄位)

TERBINAFINE HYDROCHLORIDE

適應症

甲癬(ONYCHOMYCOSIS)、髮癬 (TINEA CAPITIS),嚴重且廣泛且經局部治療無效的皮膚黴菌感染。

官方用法用量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治療時間依感染型態及嚴重度而定。兒童:在二歲以下的小孩,沒有足夠資料顯示不使用(通常<12公斤),小孩體40公斤250毫克,一天一次。成人:一天一次250毫克。治療時間:1.皮膚染染:足癬(踢間性、厚皮性)2-6星期,體癬、股癬2-4星期,皮膚念珠菌感染2-4星期。感染之徵兆與症狀可能不會於黴菌治癒數週後完全消除。2.頭皮、毛髮的感染:髮癬:4星期,髮癬主要發生於小孩身上。3.甲(灰指甲):大部份的病人,須使用6~12星期的治療程。手指甲甲癬(灰指甲):大部份需要治療6星期。腳踢甲甲癬(灰指甲):大部份需要治療12星期。老年人:沒有證據顯示老年人的劑量須不同於年輕病人的劑量,但老年人要服用TERBINAFINE時,必須考慮到原先已有腎或肝功能障礙的情況(參閱”注意事項”)。小孩:2歲以下,沒有口服TERBINAFINE的經驗,因此不建議使用。肝或腎功能障礙者:穩定且慢性肝或腎功能異常的病人(肌胺酸酐廓清率小於50公撮/每分鐘或血清肌胺酸酐大於300微莫耳/公升。)使用建議劑量的一半。此類病人並應在用藥前後追蹤檢查其肝功能。

包裝

鋁箔盒裝

TFDA 仿單與外盒檔案

索引來源: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

TFDA 藥品外觀與辨識圖

黴星平錠 250毫克 TFDA 官方外觀圖 1
形狀
圓形
顏色
特殊劑型
特殊氣味
刻痕
直線
外觀尺寸
11
標註一
T 29
標註二

圖片只對應本許可證,不得依外觀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索引來源:藥品外觀資料集 · SHA 16cfe1332592

申請商與製造資料

申請商
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南市新市區中山路182號
製造商
瑞士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新市廠
製造廠址
台南市新市區中山路182號
製造國別
TW
製程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3:47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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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未註銷藥品許可證資料集(狀態判定)
擷取時間
2026/8/15 下午7:17:55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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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規則:tfda-license-lifecycle-2026-08-16.1。只有列於未註銷名單且仍在有效日期內,才顯示為有效。

本頁呈現官方來源原始欄位,不等於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的專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