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析藥典

TFDA 藥品許可證

卡心平錠25毫克

CARLATREND TABLETS 25MG (CARVEDILOL)

有效

基本資料

許可證字號
衛署藥製字第047434號
許可證種類
製 劑
劑型
錠劑
藥品類別
須由醫師處方使用
管制藥品級別
法規處分狀態
未註銷
效期狀態
效期內
狀態基準日
2026-08-16
發證日期
2005-07-15
有效期限
2030-07-15
異動日期
2025-03-21

詳細處方成分

EACH TABLET CONTAINS:CARVEDILOL121010010025.000000 MG

成分、含量及單位均保留官方列順序與原文;空值不推定。來源:藥品詳細處方成分資料集 · SHA bff64d27967b

主成分略述(藥證原欄位)

CARVEDILOL

適應症

高血壓、鬱血性心臟衰竭。

官方用法用量

本藥須由醫師處方使用。本態性高血壓:建議一天一次。成人:開始治療前兩天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一次。之後,建議劑量為25MG,一天一次。必要時,接著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50MG,一天一次或分次服用(一天兩次)。老人:起始治療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一次,這對有些病患的血壓能控制良好。如反應不適當可調整劑量,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50MG,一天一次分次服用(一天兩次)。心絞痛的治療:開始治療前兩天的建議劑量為12.5MG,一天兩次。之後,建議劑量為25MG,一天兩次。必要時,接著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將劑量增加至每日最大建議劑量100MG,分次服用(一天兩次)。年老病患的每日最大建議劑量為50MG,分次服用(一天兩次)。有症狀之鬱血性心臟衰竭的治療:劑量依個別病患而定,且於增加劑量調整期間,醫師應小心監視病患的反應。對於接受DIGITALIS、利尿劑和ACE抑劑治療的病患,開始給予CARVEDILOL治療前,應先固定其劑量。起始治療的建議劑量為3.125MG,一天兩次,為期2週。如果病可忍受此劑量,可接著將劑量以至少兩週之間隔增加為6.25MG,一天兩次,接著12.5MG,一天兩次,而後25MG,一天兩次。劑量應調整到病患能忍受的最高劑量。

包裝

鋁箔盒裝;;塑膠瓶裝

TFDA 仿單與外盒檔案

外盒

官方資料未提供

索引來源: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

申請商與製造資料

申請商
永茂藥業股份有限公司
申請商地址
台北市內湖區港墘路82巷7弄13號1樓
製造商
健喬信元醫藥生技股份有限公司健喬廠
製造廠址
新竹縣湖口鄉中興村工業一路6號
製造國別
TW
製程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3:47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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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未註銷藥品許可證資料集(狀態判定)
擷取時間
2026/8/15 下午7:17:55
SHA-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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狀態規則:tfda-license-lifecycle-2026-08-16.1。只有列於未註銷名單且仍在有效日期內,才顯示為有效。

本頁呈現官方來源原始欄位,不等於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的專業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