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析藥典

健保藥品 · A039706421

金欣眼藥水3毫克/公撮

EUNOR EYE DROPS 3MG/ML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藥製字第039706號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TFDA 藥證資料 ·衛署藥製字第039706號 · 藥證狀態:已註銷

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候選藥證欄位

適應症

對NORFLOXACIN貝有感受性之感染症:眼瞼炎、麥粒腫、淚囊炎、結膜炎、瞼板腺炎、角膜炎、術後感染症

辨識資訊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
候選藥證欄位

官方用法用量

TFDA 藥證資料目前未提供用法用量原文。

用藥安全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目前沒有可用的官方檔案連結
產品資訊

包裝與外盒

塑膠容器裝

目前沒有可用的官方檔案連結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A039706421
健保來源成分NORFLOXACIN (=BACCIDAL) 3 MG/ML
現行支付價/點
0.00
生效日
2007-04-01
劑型
點眼液劑
規格
5 ML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A039706421
ATC 代碼
S01AE02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美西製藥有限公司
製造廠
美西製藥有限公司
分類分組
NORFLOXACIN , 眼用液劑 , 3.00 MG/ML , 5.00 ML
給付規定章節
14.4.1.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官方 1 · 候選 1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14.4.1. Ofloxacin, norfloxacin, ciprofloxacin, moxifloxacin, levofloxacin眼用製劑:(87/4/1、93/2/1、94/7/1、96/5/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14節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 14.4. Quinolone類眼用製劑:(87/4/1、90/12/1、93/2/1、94/7/1) > 14.4.1. Ofloxacin, norfloxacin, ciprofloxacin, moxifloxacin, levofloxacin眼用製劑:(87/4/1、93/2/1、94/7/1、96/5/1)精確
官方章節 14.4.1
14.4.1.Ofloxacin, norfloxacin, ciprofloxacin, moxifloxacin, levofloxacin眼用製劑:(87/4/1、93/2/1、94/7/1、96/5/1) 1.限用於角膜潰瘍或嚴重角膜炎病例。 2.其餘眼科疾患,則列為第二線用藥,申報費用時需檢附細菌敏感試驗報告。

原文節點 n0624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5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25.0050.0075.00100.001997/042007/012016/11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07-04-01現行0.00現行
2003-03-012007-03-3142.80歷史
2001-04-012003-02-2842.87歷史
2000-04-012001-03-3158.66歷史
1997-04-012000-03-3165.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開啟官方資料集 ↗

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