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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藥品 · A052566157

"晟德"理曼提內服液劑

Rivast Oral Solution"Center"

內服液劑120 ML
成分

成分摘要

健保品項來源原文

RIVASTIGMINE (HYDROGEN TARTRATE) 2 MG/ML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尚無唯一藥證連結
目前無法唯一連結至 TFDA 藥證

因此不以相似品名補入適應症、外觀圖、副作用或仿單,避免跨產品誤配。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A052566157
健保來源成分RIVASTIGMINE (HYDROGEN TARTRATE) 2 MG/ML
現行支付價/點
0.00
生效日
2011-05-01
劑型
內服液劑
規格
120 ML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A052566157
ATC 代碼
N06DA03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
晟德大藥廠股份有限公司新竹廠
分類分組
RIVASTIGMINE , 口服液劑 , 2.0 MG/ML ,120ML
給付規定章節
1.3.3.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官方 1 · 候選 0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1.3.3. 失智症治療藥品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1節 神經系統藥物 Drugs acting on the nervous system > 1.3. 神經藥物 Neurologic drugs > 1.3.3. 失智症治療藥品精確
官方章節 1.3.3
1.3.3.失智症治療藥品 1.限用於依NINCDS-ADRDA或DSM或ICD標準診斷為阿滋海默氏症或帕金森氏症之失智症病患。 2.臨床診斷為「血管性失智症」,或有嚴重心臟傳導阻斷(heart block)之病患,不建議使用。(108/12/1) 3.初次使用者,需於病歷上記載以下資料:(106/10/1) (1)CT、MRI或哈金斯氏量表(Hachinski lschemic Score)三項其中之任一結果報告。 (2)CBC, VDRL, BUN, Creatinine, GOT, GPT, T4, TSH檢驗。 (3)MMSE或CDR智能測驗報告。 4.依疾病別及嚴重度,另規定如下: (1)阿滋海默氏症之失智症由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處方使用。 Ⅰ.輕度至中度失智症: 限使用donepezil、rivastigmine及galantamine 口服製劑(90/10/1、92/1/1、95/6/1、100/3/1、102/8/1、106/10/1、108/5/1): i.智能測驗結果為MMSE 10~26分或CDR 1級及2級之患者。 ii.使用前述三種藥品任一種後,三個月內,因副作用得換用本類另一種藥物,並於病歷上記載換藥理由。(93/4/1、102/8/1、106/10/1) iii. 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 (98/1/1、99/5/1、102/8/1、106/10/1、108/5/1) iv.使用rivastigmine貼片劑(如Exelon Patch),每日限用一片,且不得併用同成分之口服藥品(100/3/1)。 Ⅱ.中重度失智症: 限使用memantine口服製劑(95/6/1、99/10/1、102/8/1、106/10/1、111/3/1、114/10/1) i. 智能測驗結果為10≦MMSE≦14分或CDR 2級之患者。 ii.曾使用過donepezil、 rivastigmine、galantamine其中任一種藥品之患者,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且MMSE或CDR智能測驗達標準(10≦MMSE≦14分或CDR 2級),得換用或併用memantine。(106/10/1、111/3/1、114/10/1) iii.換用或併用memantine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惟Ebixa Tablets及Evy Tablets等2種藥品,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並於病歷記錄,如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8/1/1、99/5/1、102/8/1、106/10/1、111/3/1) Ⅲ.重度失智症:(99/10/1、102/8/1、108/5/1、111/3/1、114/10/1)限使用donepezil及memantine口服製劑或是兩者併用(102/8/1、108/5/1、111/3/1、114/10/1) i.智能測驗結果為MMSE 5-9分且CDR 3級之患者。 ii.臥床或無行動能力者不得使用。 iii. 曾單獨或是併用過memantine、donepezil、rivastigmine、galantamine而不再適用者,不得使用。(111/3/1) iv.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智能測驗,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則應停用此類藥品。惟Ebixa Tablets 及Evy Tablets等2種藥品,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智能測驗,如MMSE較起步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9/10/1、102/8/1、108/5/1、111/3 /1) (2)帕金森氏症之失智症(99/5/1、100/3/1、102/8/1) 限神經科醫師診斷及處方使用於輕度至中度之失智症。 限使用rivastigmine口服製劑 (102/8/1) Ⅰ.智能測驗結果為MMSE 10~26分或CDR 1級及2級之患者。 Ⅱ.失智症發生於帕金森氏症診斷至少一年以後。 Ⅲ.使用後每一年需重新評估,追蹤MMSE或CDR智能測驗,如MMSE較前一次治療時減少2分(不含)以上或CDR退步1級,則應停用此類藥品。(99/5/1、102/8/1) 備註: 起步治療定義:係指同組藥品第一次申請同意治療之評分

原文節點 n0038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2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1250.002500.003750.005000.002010/112016/022021/05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11-05-01現行0.00現行
2010-11-012011-04-302000.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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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