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藥品 · AC46459345
"立康" 敷炎痛貼布(氟白普洛芬)
FLUAN PATCH "LI KANG" (FLURBIPROFEN)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藥製字第046459號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適應症
變形性關節症、肩關節周圍炎、肌腱腱鞘炎、腱周圍炎、上腕骨上髁炎、筋肉痛、外傷之腫脹、疼痛等諸症狀的鎮痛、消炎。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官方用法用量
TFDA 藥證資料目前未提供用法用量原文。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包裝與外盒
鋁箔袋盒裝;;塑膠袋紙盒裝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AC46459345健保來源成分FLURBIPROFEN 40 MG
- 現行支付價/點
- 5.30
- 生效日
- 2020-10-01
- 劑型
- 藥膠布
- 規格
- 40 MG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 健保藥品代號
- AC46459345
- ATC 代碼
- M02AA19
- 單複方
- 單方
- 藥商
- 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製造廠
- 立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工廠
- 分類分組
- FLURBIPROFEN , 局部貼片 , 40.00 MG
- 給付規定章節
- 1.1.1.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
SHA 4ee4d149e4ed…官方品項章節1.1.1. 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88/9/1、92/2/1、94/9/1、109/2/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1節 神經系統藥物 Drugs acting on the nervous system > 1.1. 疼痛解除劑 Drugs used for pain relief > 1.1.1. 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88/9/1、92/2/1、94/9/1、109/2/1)精確
官方章節 1.1.1
1.1.1.非類固醇抗發炎劑外用製劑:(88/9/1、92/2/1、94/9/1、109/2/1)
1.外用非類固醇抗發炎軟膏,不得同時併用口服或其他外用非類固醇發炎製劑,每4週至多以處方40gm為限(94/9/1、109/2/1)。
2.Flurbiprofen 40mg patch (如Flur Di Fen Patch):
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之病患使用:(92/2/1、109/2/1)
(1)單一關節(部位)或軟組織風濕症。
(2)不適合口服非類固醇抗發炎製劑者。
(3)不得同時併用口服或其他外用非類固醇發炎製劑,亦不得開立慢性連續處方箋(109/2/1)。
(4)每4週限處方16片以內(109/2/1)。
原文節點 n0004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7 個版本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0-10-01 ~ 現行5.30現行
2019-04-01 ~ 2020-09-305.50歷史
2018-05-01 ~ 2019-03-315.70歷史
2017-04-01 ~ 2018-04-306.00歷史
2016-04-01 ~ 2017-03-316.20歷史
2015-04-01 ~ 2016-03-316.40歷史
2014-08-01 ~ 2015-03-316.80歷史
來源與版本
- 資料集
-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時間
- 2026/8/15 上午4:25:33
- SHA-256
-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