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析藥典

健保藥品 · AC58293100

"生達"萊瑞康膠囊150毫克

Lygaba Hard Capsule 150mg "Standard"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部藥製字第058293號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TFDA 藥證資料 ·衛部藥製字第058293號 · 藥證狀態:已註銷

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候選藥證欄位

適應症

帶狀疱疹後神經痛。成人局部癲癇的輔助治療。纖維肌痛(fibromyalgia)。糖尿病周邊神經病變所引起的神經性疼痛。脊髓損傷所引起的神經性疼痛。

辨識資訊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
候選藥證欄位

官方用法用量

請詳見仿單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AC58293100
健保來源成分PREGABALIN 150 MG
現行支付價/點
0.00
生效日
2025-02-01
劑型
膠囊劑
規格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AC58293100
ATC 代碼
N02BF02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製造廠
生達化學製藥股份有限公司二廠
分類分組
PREGABALIN , 一般錠劑膠囊劑 ,150.00 MG
給付規定章節
1.1.7.,1.3.2.2.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官方 2 · 候選 4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1.1.7. Pregabalin(101/2/1、102/2/1、105/1/1、106/3/1、109/5/1、113/12/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1節 神經系統藥物 Drugs acting on the nervous system > 1.1. 疼痛解除劑 Drugs used for pain relief > 1.1.7. Pregabalin(101/2/1、102/2/1、105/1/1、106/3/1、109/5/1、113/12/1)精確
官方章節 1.1.7
1.1.7.Pregabalin(101/2/1、102/2/1、105/1/1、106/3/1、109/5/1、113/12/1) 1.使用於帶狀疱疹皮膚病灶後神經痛,並符合下列條件: (1)經使用其他止痛劑或非類固醇抗發炎劑(NSAIDs)藥品治療後仍無法控制疼痛或有嚴重副作用者。(97/12/1、98/4/1) (2)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2.使用於纖維肌痛(fibromyalgia) (1)需符合American College of Rheumatology (ACR)及臨床試驗實證纖維肌痛診斷標準: Ⅰ.WPI(wide spread pain index)≧7、Symptom severity (SS)≧5且pain rating scale≧6分或WPI 3-6、SS scale≧9且pain rating scale≧6分。 Ⅱ.症狀持續超過三個月。 Ⅲ.應排除其他疾病因素,並於病歷詳載。 (2) 處方醫師資格:(106/3/1、113/12/1) Ⅰ.限風濕免疫科、神經內科、復健科、疼痛專科及精神科醫師使用,不得併用同適應症之他類藥品。(106/3/1) Ⅱ.全民健保公告之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病人,倘其前經風濕免疫科、神經內科、復健科、疼痛專科及精神科醫師評估診斷符合規定開立過處方並檢附相關診斷證明資料,得由當地醫師處方,並於病歷詳細記載,但不得併用同適應症之他類藥品。(113/12/1) Ⅲ.全民健保公告之醫療資源缺乏地區及山地離島地區之就醫病人初次診斷,倘符合「全民健康保險遠距醫療給付計畫」,由當地醫師以視訊方式與風濕免疫科、神經內科、復健科、疼痛專科及精神科醫師共同診察,經評估診斷符合規定開立處方,並檢附相關診斷證明資料,得由當地醫師開立處方,並於病歷詳細記載,但不得併用同適應症之他類藥品。(113/12/1) (3)如使用3個月後pain rating scale未減少2分以上應予停藥。 (4)病歷每3個月應記載一次評估結果,每日最大劑量為450mg。 3.使用於糖尿病併發周邊神經病變並具有臨床神經疼痛 (neuropathic pain),且符合以下條件(105/1/1): (1)經神經科專科醫師診斷或經神經傳導(NCV) 檢查證實之多發性神經病變(polyneuropathy)。 (2)Pain rating scale≧4分。 (3)不得併用同類適應症之藥品。 (4)使用後應每3個月評估一次,並於病歷中記載評估結果,倘Pain rating scale較前一次評估之數值未改善或未持續改善,應予停止使用。 (5)每日最大劑量為300 mg。 4.使用於脊髓損傷所引起的神經性疼痛(不包括Lyrica、Tirica、Phudialin、Suculin、Bergalin、Pregabalin "C.C.P.C."、PMS-Pregabalin、Probalin等藥品),且符合以下條件(109/5/1): (1)經使用其他止痛劑或非類固醇抗發炎劑治療後無法控制疼痛(pain rating scale≧4)或有嚴重副作用。 (2)每日最大劑量為600mg。 (3)不得併用同類適應症之藥品。 (4)每3個月評估一次並於病例中記載評估結果,倘pain rating scale較前次評估數值未改善或未持續改善,應予停止使用。

原文節點 n0010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1.3.2.2. Gabapentin (如Neurontin)、vigabatrin (如Sabril)、tiagabine (如Gabitril)、pregabalin(如Lyrica):(89/9/1、89/2/1、93/6/1、96/3/1、97/1/1、97/10/1、101/2/1、102/1/1、104/6/1、104/11/1、107/2/1、107/8/1、110/5/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1節 神經系統藥物 Drugs acting on the nervous system > 1.3. 神經藥物 Neurologic drugs > 1.3.2. 抗癲癇劑Antiepileptic drugs > 1.3.2.2. Gabapentin (如Neurontin)、vigabatrin (如Sabril)、tiagabine (如Gabitril)、pregabalin(如Lyrica):(89/9/1、89/2/1、93/6/1、96/3/1、97/1/1、97/10/1、101/2/1、102/1/1、104/6/1、104/11/1、107/2/1、107/8/1、110/5/1)精確
官方章節 1.3.2.2
1.3.2.2.Gabapentin (如Neurontin)、vigabatrin (如Sabril)、tiagabine (如Gabitril)、pregabalin(如Lyrica):(89/9/1、89/2/1、93/6/1、96/3/1、97/1/1、97/10/1、101/2/1、102/1/1、104/6/1、104/11/1、107/2/1、107/8/1、110/5/1) 限用於其他抗癲癇藥物無法有效控制之局部癲癇發作之輔助性治療(add on therapy)。

原文節點 n0026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6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12.5025.0037.5050.002016/082019/122023/04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5-02-01現行0.00現行
2024-04-012025-01-3124.60歷史
2023-04-012024-03-3125.80歷史
2022-01-012023-03-3126.60歷史
2020-05-012021-12-3126.70歷史
2016-08-012020-04-3031.5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開啟官方資料集 ↗

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