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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藥品 · BC25360200

傲迪適眼後段植入劑

Ozurdex (dexamethasone intravitreal implant) 0.7mg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藥輸字第025360號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TFDA 藥證資料 ·衛署藥輸字第025360號 · 藥證狀態:有效

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候選藥證欄位

適應症

因 BRVO (Branch Retinal Vein Occlusion) 或 CRVO (Central Retinal Vein Occlusion) 導致黃斑部水腫。用於影響眼後段的非感染性葡萄膜炎的治療。 糖尿病黃斑部水腫 (DME)所導致的視力損害。

辨識資訊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
候選藥證欄位

官方用法用量

請詳見仿單

用藥安全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BC25360200
健保來源成分DEXAMETHASONE .7 MG
現行支付價/點
25888.00
生效日
2026-06-01
劑型
植入劑
規格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BC25360200
ATC 代碼
S01BA01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瑞士商艾伯維藥品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製造廠
ALLERGAN PHARMACEUTICALS IRELAND
分類分組
DEXAMETHASONE ,眼內植入劑 , 0.7 MG
給付規定章節
14.9.4.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官方 1 · 候選 8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14.9.4. Dexamethasone intravitreal implant (如Ozurdex) (104/05/1、105/8/1、106/4/1、108/4/1、109/2/1、109/3/1、115/6/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14節 眼科製劑 Ophthalmic preparations > 14.9. 其他 Miscellaneous > 14.9.4. Dexamethasone intravitreal implant (如Ozurdex) (104/05/1、105/8/1、106/4/1、108/4/1、109/2/1、109/3/1、115/6/1)精確
官方章節 14.9.4
14.9.4.Dexamethasone intravitreal implant (如Ozurdex) (104/05/1、105/8/1、106/4/1、108/4/1、109/2/1、109/3/1、115/6/1) 1.限眼科專科醫師施行。(109/2/1) 2.須於第一次申請核准後5年內使用完畢。(109/2/1) 3.用於非感染性眼後房葡萄膜炎病人,需符合下列條件: (1)限地區醫院以上層級(含)施行。(109/2/1) (2)必須排除下列情況: I. 因感染性引起之眼後房葡萄膜炎如肺結核、梅毒、弓漿蟲等之感染。 II. 使用類固醇時或第一次申請dexamethasone intravitreal implant使用後,致不可控制的高眼壓青光眼。(115/6/1) (3) 矯正後視力介於0.05和0.5(含)之間。(104/5/1、115/6/1) (4)需符合下列治療方式之一: Ⅰ.葡萄膜炎之患者以口服類固醇控制病情,反應不良或仍有發炎與黃斑部水腫者,需輔以cyclosporin或其他全身性免疫抑制劑,經前述治療眼睛發炎仍無法控制者。 Ⅱ.無法口服全身性藥物(例如:類固醇)控制者:(104/5/1、115/6/1) i.懷孕或正在授乳的婦女。 ii.罹患活動性的感染症的病患。 iii.身上帶有人工關節者,罹患或先前曾罹患過嚴重的敗血症(sepsis)者。 iv.惡性腫瘤或具有癌症前兆(pre-malignancy)的病患。 v.免疫功能不全者(Immunodeficiency)。 vi.曾因其他疾病服用上述口服全身性藥物,有嚴重併發症或後遺症者。 (5) 第一次申請時以1支為限,第二次申請2支,第三次申請3支,每眼給付以6支為限。(104/5/1、115/6/1) (6)給付後六個月內不得使用cyclosporin藥品。 (7)需事前審查,並檢附病歷摘要及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之診斷依據。 Ⅰ.一個月內有效之OCT 顯示中央視網膜厚度(central retinal thickness, CRT)≧300μm。 Ⅱ.一個月內有效之FAG (fluorescein angiography)看到血管明顯滲漏現象或黃斑部囊狀水腫。 Ⅲ.Vitreous haze score值大於等於1。(115/6/1) (8)第二次及第三次申請時,需檢附與第一次申請項目相同之各項最近檢查紀錄外,並檢附有改善證明及須持續治療需求之相關資料。符合下列情況者方得以繼續治療:(115/6/1) I.治療期間的中央視網膜厚度(central retinal thickness, CRT)與治療前相比,減少10%或降幅>50μm。 II.一個月內有效之OCT顯示中央視網膜厚度≧300μm。 III.一個月內有效之FAG看到血管明顯滲漏現象或黃斑部囊狀水腫。 IV.Vitreous haze score值大於等於1。 V.矯正後視力介於0.05和0.5(含)之間。 4.用於中央視網膜靜脈阻塞(CRVO)導致黃斑部水腫,需符合下列條件:(105/8/1、106/4/1、108/4/1、109/2/1、109/3/1) (1) 限18歲以上患者。 (2) 中央視網膜厚度(central retinal thickness, CRT)≧300μm。 (3) 已產生中央窩下(subfoveal)結痂者不得申請使用。 (4) 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Ⅰ.第一次申請以2支為限,第一次申請時需檢附一個月內之病眼最佳矯正視力(介於0.05~0.5(含)之間)、眼底彩色照片、FAG (fluorescein angiography)、OCT (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及相關病歷紀錄資料。若患者腎功能不全(eGFR<45mL/min/1.73m2或serum creatinine≧1.5mg/dL),或具有藥物過敏史者需檢附相關資料,得檢附足以證明其罹患疾病之光學共軛斷層血管掃描儀(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 angiography, OCTA)檢查結果代替FAG資料。(108/4/1、109/2/1) Ⅱ.經評估需續用者,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第一次申請資料及再次申請前一個月內有改善證明之相關資料,每眼給付以 4支為限 。(109/2/1) Ⅲ.第一次申請治療後,患者治療成果不彰或對原申請藥物產生不良反應者,得申請更換給付新生血管抑制劑(限ranibizumab及aflibercept擇一申請),申請時需檢送第一次申請資料及再次申請前一個月內有黃斑水腫仍具臨床活性且中央視網膜厚度(central retinal thickness,CRT)≧ 300μm之相關資料。(109/3/1) Ⅳ.每人每眼申請更換給付不同作用機轉藥物以一次為限,申請更換給付新生血管抑制劑(如aflibercept或ranibizumab)者,以4支為限。(109/3/1) 5.用於糖尿病引起黃斑部水腫 (diabetic macular edema, DME)之病變,需符合下列條件:(106/4/1、108/4/1、109/2/1、109/3/1) (1)中央視網膜厚度(central retinal thickness, CRT)≧300μm。 (2)已產生中央窩下(subfoveal)結痂者不得申請使用。 (3)近三個月內之糖化血色素(HbA1c)數值低於10%,並於每次申請時檢附近三個月內之檢查結果。 (4)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Ⅰ.未曾申請給付新生血管抑制劑(anti-angiogenic agents)者,第一次申請以3支為限,第一次申請時需檢附一個月內之病眼最佳矯正視力(介於0.05~0.5(含)之間)、眼底彩色照片、FAG (fluorescein angiography)、OCT (optical coherence tomography)、及相關病歷紀錄資料。(109/2/1) Ⅱ.經評估需續用者,再次申請時需檢附與第一次申請項目相同之各項最近檢查紀錄外,並檢送使用後有改善證明之相關資料,每眼給付以5支為限。(109/2/1) Ⅲ.第一次申請治療後,患者治療成果不彰或對原申請藥物產生不良反應者,得申請更換給付新生血管抑制劑(限ranibizumab及aflibercept擇一申請),申請時需檢送第一次申請資料及再次申請前一個月內有黃斑水腫仍具臨床活性且中央視網膜厚度(central retinal thickness,CRT)≧ 300μm之相關資料。(109/3/1) Ⅳ.每人每眼申請更換給付不同作用機轉藥物以一次為限,申請更換給付新生血管抑制劑者,以3支為限。(109/3/1) (5)有下列情況不得申請使用: Ⅰ.因其他因素(如玻璃體牽引)所造成之黃斑部水腫。(108/4/1) Ⅱ.青光眼。

原文節點 n0634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12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12500.0025000.0037500.0050000.002015/052019/022022/11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6-06-01現行25888.00現行
2025-04-012026-05-3128488.00歷史
2024-04-012025-03-3129040.00歷史
2023-04-012024-03-3129805.00歷史
2022-03-012023-03-3130558.00歷史
2022-01-012022-02-2833350.00歷史
2020-03-012021-12-3134117.00歷史
2019-04-012020-02-2938120.00歷史
2018-05-012019-03-3138664.00歷史
2017-04-012018-04-3039257.00歷史
2016-04-012017-03-3139736.00歷史
2015-05-012016-03-3139932.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開啟官方資料集 ↗

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