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藥輸字第025509號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適應症
1.新診斷的多形神經膠母細胞瘤,與放射治療同步進行,然後作為輔助性治療。2.給予標準治療後復發性或惡化之惡性神經膠質瘤,例如:多形神經膠母細胞瘤或退行性星狀細胞瘤。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官方用法用量
請詳見仿單【用法用量】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包裝與外盒
玻璃瓶裝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BC25509100健保來源成分TEMOZOLOMIDE 20 MG
- 現行支付價/點
- 0.00
- 生效日
- 2022-05-01
- 劑型
- 膠囊劑
- 規格
- —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 健保藥品代號
- BC25509100
- ATC 代碼
- L01AX03
- 單複方
- 單方
- 藥商
- 台灣東洋藥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 製造廠
- NerPharMa S.r.l.
- 分類分組
- TEMOZOLOMIDE , 一般錠劑膠囊劑 , 20.00 MG
- 給付規定章節
- 9.25.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
SHA 4ee4d149e4ed…官方品項章節9.25. Temozolomide(如Temodal):(94/3/1、97/1/1、98/9/1、111/9/1)附表八之二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25. Temozolomide(如Temodal):(94/3/1、97/1/1、98/9/1、111/9/1)附表八之二精確
官方章節 9.25
9.25.Temozolomide(如Temodal):(94/3/1、97/1/1、98/9/1、111/9/1)附表八之二
限用於
1.經手術或放射線治療後復發之下列病人:
(1)退行性星狀細胞瘤(AA-anaplastic astrocytoma)
(2)多形神經膠母細胞瘤(GBM-Glioblastoma multiforme)
(3)退行性寡樹突膠質細胞瘤(anaplastic oligodendroglioma)(98/9/1)
2.新診斷的多形神經膠母細胞瘤,與放射線治療同步進行,然後作為輔助性治療。(97/1/1)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日最大劑量200mg/m2。每次申請事前審查之療程以三個月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98/9/1、111/9/1)
原文節點 n0388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8 個版本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2-05-01 ~ 現行0.00現行
2022-01-01 ~ 2022-04-30539.00歷史
2020-10-01 ~ 2021-12-31538.00歷史
2019-04-01 ~ 2020-09-30557.00歷史
2018-05-01 ~ 2019-03-31584.00歷史
2017-04-01 ~ 2018-04-30613.00歷史
2016-04-01 ~ 2017-03-31651.00歷史
2015-02-01 ~ 2016-03-31670.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 資料集
-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時間
- 2026/8/15 上午4:25:33
- SHA-256
-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