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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藥品 · K000932244

帥健 注射劑 12 毫克

Saizen 12 mg solution for injection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932號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TFDA 藥證資料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932號 · 藥證狀態:有效

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候選藥證欄位

適應症

腦下垂體生長激素分泌不足所導致之生長遲滯、其他GONADOL DYSGENESIS (TURNER'S SYNDROME)所導致之生長遲滯、青春期前因慢性腎臟衰竭導致之生長遲滯及成人生長激素嚴重分泌不足之補充療法。低出生體重兒(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 ; SGA)逾四歲者之生長障礙。

辨識資訊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
候選藥證欄位

官方用法用量

詳如仿單

用藥安全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K000932244
健保來源成分SOMATOTROPIN HUMAN 12 MG
現行支付價/點
0.00
生效日
2015-07-01
劑型
注射劑
規格
36 IU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K000932244
ATC 代碼
H01AC01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台灣默克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
MERCK SERONO S.P.A.
分類分組
SOMATOTROPIN HUMAN (=GROWTH HORMONE) , 注射劑 , 36.00 , IU
給付規定章節
5.4.1.1.,5.4.1.2.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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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 2 · 候選 0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5.4.1.1. 生長激素 (Somatropin) (111/2/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5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 Hormones & drugs affecting hormonal mechanism > 5.4. 作用於腦下腺前葉與下視丘的藥物 Drugs related to anterior pituitary & hypothalamic function > 5.4.1.1. 生長激素 (Somatropin) (111/2/1):精確
官方章節 5.4.1.1
5.4.1.1.生長激素 (Somatropin) (111/2/1): 1.限生長激素缺乏症、透納氏症候群、SHOX缺乏症(限使用Humatrope)及努南氏症候群(限使用Norditropin)患者使用。(104/6/1、111/11/1) 2.限地區醫院以上層級具兒科內分泌學次專科、兒科醫學遺傳學及新陳代謝學次專科或新陳代謝專科醫師診斷。(104/6/1、110/12/1) 3.生長激素缺乏症使用生長激素治療,依下列規範使用:(100/12/1) (1)診斷:施行insulin, clonidine, L-Dopa, glucagon, arginine等檢查有兩項以上之檢查生長激素值均低於7ng/mL(insulin test須附檢查時之血糖值)。包括病理性(pathological)及特發性(idiopathic)及新生兒生長激素缺乏症。 (2)開始治療條件: Ⅰ.病理性生長激素缺乏症者須兼具下列二項條件: i.包括下視丘-腦垂體病變(如:腫瘤或腦垂體柄因被浸潤而膨大)及下視丘-腦垂體發育異常(如:無腦垂體柄、腦垂體後葉異位)者。 ii.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須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 Ⅱ.特發性生長激素缺乏症須兼具下列二項條件: i.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須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 ii.骨齡比實際年齡遲緩至少二個標準差(應檢附骨齡X光檢查影像)。 Ⅲ.新生兒生長激素缺乏症,一再發生低血糖,有影響腦部發育之顧慮者。 (3)治療劑量:起始劑量0.18 mg/kg/week,爾後視需要可調整至0.18~0.23mg/kg/week。 (4)治療監測:身高和體重至少每三個月測量一次,骨齡每六至十二個月測定一次。 (5)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一次): Ⅰ.治療後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3公分/年。 Ⅱ.骨齡:男生骨齡16歲,女生骨齡14歲為治療之最後期限。 (6)個案申請時需檢附相關資料包括實驗室檢查報告影本、療程中門診追蹤身高體重記錄影本、骨齡X光片影像及藥品劑量等資料之治療計畫),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4.透納氏症候群病人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原則: (1)診斷:X染色體部分或全部缺乏的女童。(請檢附檢查報告)(96/11/1) (2)病人無嚴重心臟血管、腎臟衰竭等危及生命或重度脊椎彎曲等影響治療效果的狀況。 (3)開始治療條件: Ⅰ. 6歲以上(111/2/1)。 Ⅱ.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以下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需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96/11/1) Ⅲ.骨齡14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111/2/1) (4)治療劑量:不超過 1 IU/kg/wk或0.35 mg/kg/wk。(96/11/1) (5)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一次): Ⅰ.骨齡14歲以下(111/2/1)。 Ⅱ.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2公分/年。 Ⅲ.第二年開始,生長速率至少4公分/年。 5.用於治療SHOX缺乏症患者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原則:(104/6/1) (1)診斷:SHOX基因突變或缺乏(請檢附檢查報告,若為點突變者,需加附文獻資料證實此突變確為致病突變)。 (2)開始治療條件: Ⅰ.年齡6歲以上(111/2/1)。 Ⅱ.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以下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需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 Ⅲ.男性16歲以下、女性14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111/2/1) (3)治療劑量:不超過 0.35 mg/kg/wk。 (4)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一次): Ⅰ. 骨齡:男性16歲以下、女性14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111/2/1) Ⅱ.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2公分/年。 Ⅲ.第二年開始,生長速率至少4公分/年。 (5)需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6.努南氏症候群(Noonan Syndrome)病人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原則:(111/11/1) (1)診斷:(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點) Ⅰ.努南氏症候群臨床表現型者,診斷標準表如下: 臨床特徵 主要表徵 次要表徵 1.臉部 典型臉部表徵 疑似臉部表徵 2.心臟 肺動脈狹窄,肥厚阻塞型心肌病變and/or 典型努南氏症心電圖(wide QRS with negative pattern in left precordial lead) 其他心臟缺陷 3.身高 小於 3% 小於 10% 4.胸壁 雞胸或漏斗胸 寬的胸廓 5.家族史 第一直系血親有努南氏症診斷 第一直系血親疑似有努南氏症 6.其他 同時合併智力障礙,隱睪及淋巴循環不良 智力障礙,隱睪及淋巴循環不良符合其中一項 備註: 備註1:典型臉部表徵包括:額頭高且寬、眼距過寬、內眥贅皮、眼尾下垂、低位後轉耳、耳外緣厚、高顎弓、小下巴、脖子短、後頸厚及後枕髮線低。 備註2:努南氏症臨床診斷須符合以下三者之一: 兩個主要表徵。 一個主要表徵加上兩個次要表徵。 四個次要表徵。 Ⅱ.具有PTPN11、SOS1、RIT1、RAF1、RRAS2、LZTR1、SOS2、KRAS、NRAS、BRAF、MAP2K1 (MEK1)、PPP1CB等努南氏症候群相關基因之任一致病性變異或拷貝數變異(請檢附檢查報告)。 (2)開始治療條件: Ⅰ.6歲以上。 Ⅱ.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以下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4公分,需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3個月一次,至少6個月以上之紀錄。 Ⅲ.骨齡:男性 16 歲以下、女性 14 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3)治療劑量:不超過 0.35mg/kg/wk。 (4)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1次): Ⅰ.骨齡:男性16歲以下、女性 14 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Ⅱ.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2公分/年。 Ⅲ.第二年開始,生長速率至少4公分/年。 (5)需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治療後每年需再提出申請,審查同意後使用。

原文節點 n0236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5.4.1.2. 生長激素(如Genotropin)用於治療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 (Prader-Willi Syndrome)患者時:(93/5/1、106/8/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5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 Hormones & drugs affecting hormonal mechanism > 5.4. 作用於腦下腺前葉與下視丘的藥物 Drugs related to anterior pituitary & hypothalamic function > 5.4.1.2. 生長激素(如Genotropin)用於治療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 (Prader-Willi Syndrome)患者時:(93/5/1、106/8/1)精確
官方章節 5.4.1.2
5.4.1.2.生長激素(如Genotropin)用於治療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 (Prader-Willi Syndrome)患者時:(93/5/1、106/8/1) 1.限用於經由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小兒或內分泌專科醫師具小兒遺傳或小兒內分泌專長醫師診斷確認,且患者之骨齡男性≦16歲、女性≦14歲之病患。 2.治療期間發生下列情形應停止治療:發生糖尿病、或其他嚴重副作用時。 3.建議治療劑量:給予每天0.1 IU/kg(約等於0.035mg/kg)之生長激素治療。 4.治療時注意事項: (1)應於開始治療之前及每三至六個月定期監測血糖及血脂檢查 (Lipid profile) 等臨床生化指標、重高指數變化、活動力與肌肉張力、Sleeping Study。治療一年後測量身體組成Body Composition (DXA)、骨齡X光片。 (2)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患者容易發生睡眠窒息,這種現象或許治療後可減輕。最近發現年幼之患者可能因為一般之上呼吸道感染而引發猝死,也曾經發生在生長激素治療中的病人身上。目前並不清楚生長激素治療是否會改變猝死的發生,故不論是否接受治療,都需要提醒普瑞德威利氏症候群年幼患者之家長,在患者有呼吸道問題時需要特別的注意。

原文節點 n0237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3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2500.005000.007500.0010000.002014/082018/082022/08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15-07-01現行0.00現行
2015-04-012015-06-307894.00歷史
2014-08-012015-03-318546.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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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