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析藥典

健保藥品 · KC00678235

諾德欣注射液5公絲/1.5公撮

NORDITROPIN SIMPLEXX INJECTION 5MG/1.5ML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678號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TFDA 藥證資料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678號 · 藥證狀態:已註銷

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候選藥證欄位

適應症

對腦下垂體之生長激素分泌不足或功能不全造成的生長遲緩、透納氏症候群。青春期前,因慢性腎病所致之生長遲滯。成人之補充療法。低出生體重兒small for gestational age(SGA) (出生體重及/或身高< -2 標準差)至2-4 歲或更大時,仍無法追上正常生長狀況。

辨識資訊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
候選藥證欄位

官方用法用量

TFDA 藥證資料目前未提供用法用量原文。

用藥安全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KC00678235
健保來源成分SOMATROPIN (BIOSYNTHETIC HUMAN GROWTH HORMONE) 10 IU/ML
現行支付價/點
0.00
生效日
2016-04-01
劑型
注射劑
規格
15 IU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KC00678235
ATC 代碼
H01AC01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台灣諾和諾德藥品股份有限公司
製造廠
NOVO NORDISK A/S
分類分組
SOMATOTROPIN HUMAN (=GROWTH HORMONE) , 注射劑 , 15.00 , IU
給付規定章節
5.4.1.1.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官方 1 · 候選 1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5.4.1.1. 生長激素 (Somatropin) (111/2/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5節 激素及影響內分泌機轉藥物 Hormones & drugs affecting hormonal mechanism > 5.4. 作用於腦下腺前葉與下視丘的藥物 Drugs related to anterior pituitary & hypothalamic function > 5.4.1.1. 生長激素 (Somatropin) (111/2/1):精確
官方章節 5.4.1.1
5.4.1.1.生長激素 (Somatropin) (111/2/1): 1.限生長激素缺乏症、透納氏症候群、SHOX缺乏症(限使用Humatrope)及努南氏症候群(限使用Norditropin)患者使用。(104/6/1、111/11/1) 2.限地區醫院以上層級具兒科內分泌學次專科、兒科醫學遺傳學及新陳代謝學次專科或新陳代謝專科醫師診斷。(104/6/1、110/12/1) 3.生長激素缺乏症使用生長激素治療,依下列規範使用:(100/12/1) (1)診斷:施行insulin, clonidine, L-Dopa, glucagon, arginine等檢查有兩項以上之檢查生長激素值均低於7ng/mL(insulin test須附檢查時之血糖值)。包括病理性(pathological)及特發性(idiopathic)及新生兒生長激素缺乏症。 (2)開始治療條件: Ⅰ.病理性生長激素缺乏症者須兼具下列二項條件: i.包括下視丘-腦垂體病變(如:腫瘤或腦垂體柄因被浸潤而膨大)及下視丘-腦垂體發育異常(如:無腦垂體柄、腦垂體後葉異位)者。 ii.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須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 Ⅱ.特發性生長激素缺乏症須兼具下列二項條件: i.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須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 ii.骨齡比實際年齡遲緩至少二個標準差(應檢附骨齡X光檢查影像)。 Ⅲ.新生兒生長激素缺乏症,一再發生低血糖,有影響腦部發育之顧慮者。 (3)治療劑量:起始劑量0.18 mg/kg/week,爾後視需要可調整至0.18~0.23mg/kg/week。 (4)治療監測:身高和體重至少每三個月測量一次,骨齡每六至十二個月測定一次。 (5)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一次): Ⅰ.治療後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3公分/年。 Ⅱ.骨齡:男生骨齡16歲,女生骨齡14歲為治療之最後期限。 (6)個案申請時需檢附相關資料包括實驗室檢查報告影本、療程中門診追蹤身高體重記錄影本、骨齡X光片影像及藥品劑量等資料之治療計畫),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4.透納氏症候群病人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原則: (1)診斷:X染色體部分或全部缺乏的女童。(請檢附檢查報告)(96/11/1) (2)病人無嚴重心臟血管、腎臟衰竭等危及生命或重度脊椎彎曲等影響治療效果的狀況。 (3)開始治療條件: Ⅰ. 6歲以上(111/2/1)。 Ⅱ.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以下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需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96/11/1) Ⅲ.骨齡14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111/2/1) (4)治療劑量:不超過 1 IU/kg/wk或0.35 mg/kg/wk。(96/11/1) (5)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一次): Ⅰ.骨齡14歲以下(111/2/1)。 Ⅱ.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2公分/年。 Ⅲ.第二年開始,生長速率至少4公分/年。 5.用於治療SHOX缺乏症患者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原則:(104/6/1) (1)診斷:SHOX基因突變或缺乏(請檢附檢查報告,若為點突變者,需加附文獻資料證實此突變確為致病突變)。 (2)開始治療條件: Ⅰ.年齡6歲以上(111/2/1)。 Ⅱ.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以下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四公分,需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三個月一次,至少六個月以上之紀錄。 Ⅲ.男性16歲以下、女性14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111/2/1) (3)治療劑量:不超過 0.35 mg/kg/wk。 (4)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一次): Ⅰ. 骨齡:男性16歲以下、女性14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111/2/1) Ⅱ.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2公分/年。 Ⅲ.第二年開始,生長速率至少4公分/年。 (5)需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6.努南氏症候群(Noonan Syndrome)病人使用生長激素治療的原則:(111/11/1) (1)診斷:(需同時符合下列兩點) Ⅰ.努南氏症候群臨床表現型者,診斷標準表如下: 臨床特徵 主要表徵 次要表徵 1.臉部 典型臉部表徵 疑似臉部表徵 2.心臟 肺動脈狹窄,肥厚阻塞型心肌病變and/or 典型努南氏症心電圖(wide QRS with negative pattern in left precordial lead) 其他心臟缺陷 3.身高 小於 3% 小於 10% 4.胸壁 雞胸或漏斗胸 寬的胸廓 5.家族史 第一直系血親有努南氏症診斷 第一直系血親疑似有努南氏症 6.其他 同時合併智力障礙,隱睪及淋巴循環不良 智力障礙,隱睪及淋巴循環不良符合其中一項 備註: 備註1:典型臉部表徵包括:額頭高且寬、眼距過寬、內眥贅皮、眼尾下垂、低位後轉耳、耳外緣厚、高顎弓、小下巴、脖子短、後頸厚及後枕髮線低。 備註2:努南氏症臨床診斷須符合以下三者之一: 兩個主要表徵。 一個主要表徵加上兩個次要表徵。 四個次要表徵。 Ⅱ.具有PTPN11、SOS1、RIT1、RAF1、RRAS2、LZTR1、SOS2、KRAS、NRAS、BRAF、MAP2K1 (MEK1)、PPP1CB等努南氏症候群相關基因之任一致病性變異或拷貝數變異(請檢附檢查報告)。 (2)開始治療條件: Ⅰ.6歲以上。 Ⅱ.身高低於第三百分位以下且生長速率一年小於4公分,需具有資格申請生長激素治療的醫療機構身高檢查,每隔3個月一次,至少6個月以上之紀錄。 Ⅲ.骨齡:男性 16 歲以下、女性 14 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3)治療劑量:不超過 0.35mg/kg/wk。 (4)繼續治療條件(每年評估1次): Ⅰ.骨齡:男性16歲以下、女性 14 歲以下(請檢附骨齡X光片) Ⅱ.第一年生長速率比治療前增加至少2公分/年。 Ⅲ.第二年開始,生長速率至少4公分/年。 (5)需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治療後每年需再提出申請,審查同意後使用。

原文節點 n0236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2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1250.002500.003750.005000.002015/022018/122022/10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16-04-01現行0.00現行
2015-02-012016-03-312408.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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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