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藥品 · X000289100
Hydrine Caps. 500mg
HYDRINE CAPS. 500MG
膠囊劑
成分
成分摘要
健保品項來源原文HYDROXYUREA 500 MG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目前無法唯一連結至 TFDA 藥證
因此不以相似品名補入適應症、外觀圖、副作用或仿單,避免跨產品誤配。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X000289100健保來源成分HYDROXYUREA 500 MG
- 現行支付價/點
- 0.00
- 生效日
- 2025-03-01
- 劑型
- 膠囊劑
- 規格
- —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 健保藥品代號
- X000289100
- ATC 代碼
- L01XX05
- 單複方
- 單方
- 藥商
- 韋淳貿易股份有限公司
- 製造廠
- Korea United Pharm Inc.
- 分類分組
- HYDROXYUREA , 一般錠劑膠囊劑 , 500.00 MG
- 給付規定章節
- —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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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日期 2026-08-21待覆核
SHA 11634131b4e7…關聯候選4.3.3. Anagrelide (如Agrylin):(107/6/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4節 血液治療藥物 Hematological drugs > 4.3. 其他 > 4.3.3. Anagrelide (如Agrylin):(107/6/1)可能相關
ATC 前五碼 L01XX 的已標註品項:6 筆
4.3.3.Anagrelide (如Agrylin):(107/6/1)
1.用於經骨髓穿刺檢查並診斷為原發性血小板過多症者,惟具有JAK2、CALR或MPL之基因突變者,可不進行骨髓穿刺。
2.初次使用時,需經事前審查。
原文節點 n0204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關聯候選9.6. Streptococcus pyrogene(如Picibanil):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6. Streptococcus pyrogene(如Picibanil):可能相關
ATC 前五碼 L01XX 的已標註品項:3 筆
9.6.Streptococcus pyrogene(如Picibanil):
限惡性腫瘤患者患有惡性腹水,肋膜積水或心包膜積水時使用,需檢附病歷摘要。
原文節點 n0367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關聯候選9.48. Eribulin(如Halaven):(103/12/1、106/11/1、108/12/1、110/2/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48. Eribulin(如Halaven):(103/12/1、106/11/1、108/12/1、110/2/1)可能相關
ATC 前五碼 L01XX 的已標註品項:3 筆
9.48.Eribulin(如Halaven):(103/12/1、106/11/1、108/12/1、110/2/1)
1.轉移性乳癌:
(1)用於治療轉移性乳癌患者且先前曾接受過anthracycline和taxane兩種針對轉移性乳癌之化學治療輔助性治療。
(2)每3個療程需進行療效評估,病歷應留存評估紀錄,無疾病惡化方可繼續使用。(106/11/1)
(3)Eribulin與ixabepilone用於治療上述之轉移性乳癌患者時,僅得擇一使用,且不得互換(eribulin限用於未曾使用過ixabepilone之病患)。(110/2/1)
2.脂肪肉瘤:(108/12/1)
(1)限單獨使用於治療無法手術切除或轉移性脂肪肉瘤成人患者,且先前應至少接受一次含anthracycline之全身化療。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以3個療程為限,再次申請時應檢附前次治療結果評估資料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原文節點 n0419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關聯候選9.71. Venetoclax (如Venclexta):(108/9/1、110/7/1、112/7/1、114/8/1、114/10/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71. Venetoclax (如Venclexta):(108/9/1、110/7/1、112/7/1、114/8/1、114/10/1)可能相關
ATC 前五碼 L01XX 的已標註品項:3 筆
9.71.Venetoclax (如Venclexta):(108/9/1、110/7/1、112/7/1、114/8/1、114/10/1)
1.單獨使用於具有17p 缺失的慢性淋巴球性白血病(CLL) 成年患者。(108/9/1、112/7/1、114/10/1)
(1)限先前曾接受至少1種包括alkylating agent與anti-CD20 (如R-CVP、R-CHOP、rituximab加bendamustine等)的治療2個療程以上仍惡化或復發者。
(2)開始使用前之疾病狀態需出現下列任一情形:
Ⅰ.進行性的血液相惡化至Hb< 10.0gm/dL或PLT<100K/uL,且無其他原因可以解釋。
Ⅱ.脾臟腫大超過左肋骨下緣6cm。
Ⅲ.淋巴結腫大,最長徑超過10cm。
Ⅳ.周邊血液淋巴球在2個月內增加50%以上,或倍增時間(doubling time)小於6個月。
Ⅴ.出現自體免疫併發症,且經類固醇治療無效。
Ⅵ.出現具症狀的淋巴結外病灶。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3個月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料,若未達iwCLL(International Workshop on CLL)最新定義之partial remission或complete remission,則不予給付。
(4) 在具有17p缺失病人,venetoclax、acalabrutinib、ibrutinib及zanubrutinib四者僅能擇一使用,唯有在出現無法忍受其副作用時方可互換。三者使用總療程合併計算,以全部24個月為上限。(108/9/1、112/7/1、114/10/1)
(5)每日至多處方4粒。
2.併用低劑量cytarabine或azacitidine(除Winduza及Azacitidine Lyophilized Inj 100mg"GBC"以外),使用於無法接受高強度化學治療之初診斷急性骨髓性白血病(AML)病人:(110/7/1、114/8/1)
(1)需具有下列I.或Ⅱ.的條件之一:
I.75歲以上。
Ⅱ.18歲以上但未滿75歲時,需ECOG performance status為2或3,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者:
A.具有心臟衰竭治療病史,且left ventricle ejection fraction (LVEF)<50%。
B.具慢性肺部疾病史,且 DLCO<65%。
C.具肝功能異常:Bilirubin level 在1.5-3.0倍正常值間。
(2)需未曾因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myelodysplastic syndrome, MDS)接受過azacitidine治療者。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2個療程需再次申請;再次申請時需檢附療效評估資料,若病情惡化應即停止使用。
(4)若併用低劑量cytarabine,每日至多處方6粒,最多給付4個療程。若併用azacitidine治療,每日至多處方4粒,最多給付6個療程。(110/7/1、114/8/1)
原文節點 n0442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關聯候選9.22. Imatinib(如Glivec):(91/5/1、93/7/1、97/8/1、99/6/1、100/2/1、102/9/1、113/6/1)附表九之八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22. Imatinib(如Glivec):(91/5/1、93/7/1、97/8/1、99/6/1、100/2/1、102/9/1、113/6/1)附表九之八可能相關
分類成分「HYDROXYUREA」命中規定原文
9.22.Imatinib(如Glivec):(91/5/1、93/7/1、97/8/1、99/6/1、100/2/1、102/9/1、113/6/1)附表九之八
限用於
1.治療正值急性轉化期(blast crisis)、加速期或經ALPHA-干擾素治療無效之慢性期的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患者使用。
2.用於治療初期診斷為慢性骨髓性白血病(CML)的病人。
3.惡性胃腸道基質瘤(GIST):
(1)治療成年人無法手術切除或轉移的惡性胃腸道基質瘤。
(2)作為成人胃腸道基質瘤完全切除後之術後輔助治療,符合下列一項條件可使用3年,須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100/2/1、102/9/1)
A.腫瘤大於10公分。
B.有絲分裂指數>10/50 HPF(high power field)。
C.腫瘤大於5公分且有絲分裂指數>5/50 HPF(high power field)。
D.腫瘤破裂。
4.治療初診斷為費城染色體陽性急性淋巴性白血病(Ph+ALL)且併用化療之成年人。(99/6/1)
5.未曾使用imatinib治療之成人復發性或難治性費城染色體陽性急性淋巴性白血病(Ph+ALL)之單一療法。(99/6/1)
6.下列適應症患者必須在第一線的藥物如hydroxyurea; corticosteroid等無效後,經事前審查核准才可使用,且每6個月需重新申請審查。(99/6/1)
(1)治療患有與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PDGFR)基因重組相關之骨髓發育不全症候群(MDS)/骨髓增生性疾病(MPD)之成人。
(2)治療嗜伊紅性白血球增加症候群(HES)與/或慢性嗜伊紅性白血病(CEL)且有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PDGFR)基因重組之成人患者,且存在器官侵犯証據者。
7.治療患有無法手術切除、復發性或轉移性且有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PDGFR)基因重組之隆突性皮膚纖維肉瘤(DFSP)之成人患者。(99/6/1)
8.1~7項規定內之疾病診斷或追蹤若需依據基因檢測報告,則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113/6/1)
原文節點 n0387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關聯候選附表九之八全民健康保險使用抗癌藥品Imatinib申請表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附表九之八全民健康保險使用抗癌藥品Imatinib申請表可能相關
分類成分「HYDROXYUREA」命中規定原文
附表九之八全民健康保險使用抗癌藥品Imatinib申請表
申請類別: □送核□補資料□申復□資料異動 受理日期: 受理編號: 緊急傳真日期: 醫療機構 名稱 保 險 對 象 姓名 出生 原受理編號 (申復時填用) 預定實施日期 代號 身分證 統一編號 科 別 □門診□住院 病歷號碼 申請醫師身分證號 ICD-10代碼 疾病名稱 使用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藥品代碼 申請類別 給付規定 用法 用量 申請 數量 保險人核定欄 Glivec 100mg □B023291100 □B024027100 □第一次申請 □治療後再次申請 下列適應症患者必須在第一線的藥物如hydroxyurea,corticosteroid等無效後,經事前審查核准才可使用,且每6個月需重新申請審查。 □治療患有與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PDGFR)基因重組相關之骨髓發育不全症候群(MDS)/骨髓增生性疾病(MPD)之成人。 □治療嗜伊紅性白血球增加症候群(HES)與/或慢性嗜伊紅性白血病(CEL)且有血小板衍生生長因子受體(PDGFR)基因重組之成人患者,且存在器官侵犯証據者。 同意備查。 使用劑量不符合常規,核定量為 □不同意 不符合適應症。 不符合併用二種此類藥物之適應症 未附病理切片報告或細胞學檢查報告 未附使用其他抗癌藥物無效之記錄 未附目前是否為晚期或轉移之病歷 未附治療計劃(預計使用上述藥物之劑量及預計使用次數) 相關檢驗、檢查報告不全(如影像診斷報告或腫瘤標誌) 補附資料再審,請補充以下資料 其他: 注意事項 1.本申請書限一人一案,由本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填報,不必備文,請逕向保險人各分區業務組申請審核。 2.「原受理編號」申復時填寫,初次送核不須填寫。 3.應事前審查之項目未依規定事前申請核准者,不予給付費用;事前申請核准之個案,日後如經審定保險對象或醫事服務機構有不符全民健康保險給付規定者,亦不予給付費用。 4.對核定結果如有異議,得於收到核定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重行填寫乙份申請書(應勾註申復,並填明原受理編號)向原核定單位申請複核。 5.對複核結果如有異議,得於收到複核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全民健康保險爭議審議會申請審議。 6.對核定結果有異議者,應循上述申複及爭議審議途徑申請複核或審議,不得以新個案重新申請送核,否則不予受理。 7.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如因事出緊急,得以書面說明電傳保險人報備後,先行處理治療,並立即備齊應附文件備查。 保險人日期章戳 審查醫師 醫事服務機構 醫院申請日期: 年 月 日 印信 文號: 承辦人 複核 科長 決行
原文節點 n0670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關聯候選8.2.12. Canakinumab(如Ilaris):(104/8/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8節 免疫製劑 Immunologic agents > 8.2. 免疫調節劑 Immunomodulators > 8.2.12. Canakinumab(如Ilaris):(104/8/1)可能相關
英文藥名「CAPS」命中規定原文
8.2.12.Canakinumab(如Ilaris):(104/8/1)
1.限具有風濕或免疫專長之醫師處方。
2.臨床診斷為Cryopyrin相關週期性症候群(CAPS),包括:嚴重型的家族性冷因性自體發炎症候群(FCAS)/家族性寒冷蕁麻疹(FCU)、Muckle-Wells症候群(MWS)、新生兒多重系統發炎疾病(NOMID)/慢性嬰兒神經學、皮膚、關節症候群(CINCA),並符合下列所有條件:
(1)具有NLRP3基因突變。
(2)有下列兩個以上之併發症:
Ⅰ.中樞神經系統併發症。
Ⅱ.葡萄膜炎。
Ⅲ.感覺神經性聽損。
Ⅳ.腎臟類澱粉沉積症。
(3)hsCRP(high sensitivity CRP)> 1mg/dL及ESR> 25mm/h。
(4)經一般藥物及類固醇治療3個月以上無效。
3.需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
(1)初次申請需於給藥兩週後進行療效評估,達療效者方可繼續使用,自初次起計使用期間為1年,療效之定義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Ⅰ.治療後hsCRP≦ 1mg/dL及ESR≦ 25mm/h。
Ⅱ.治療後hsCRP及ESR改善程度≧50%。
(2)使用1年期間後須暫緩續用,倘hsCRP及ESR較暫緩續用前上升程度≧50%,則可申請續用,續用期間為1年。hsCRP檢驗結果上升應排除其他非CAPS之情況所引起。
原文節點 n0348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 此現行健保品項未提供給付規定章節,因此僅能顯示索引召回的關聯候選。
支付價歷史
2 個版本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5-03-01 ~ 現行0.00現行
2024-03-01 ~ 2025-02-2815.20歷史
來源與版本
- 資料集
-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時間
- 2026/8/15 上午4:25:33
- SHA-256
-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