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藥品 · KC00877238
爾必得舒 注射液 5 毫克/毫升
Erbitux 5mg/ml Solution for infusion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877號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適應症
適用於治療RAS原生型(wild-type)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人 • 與FOLFIRI (Folinic acid/ 5-FU/ Irinotecan)合併使用之第一線治療。 • 與FOLFOX合併使用之第一線治療。 併用encorafenib,⽤於治療帶有BRAF V600E 突變且曾接受過治療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 (CRC) 成人病人。 與放射線療法合併使用,治療局部晚期之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病人。 與內含platinum類之化學療法合併使用,治療復發及/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病人。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官方用法用量
詳如仿單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包裝與外盒
小瓶裝;;小瓶裝;;盒裝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KC00877238健保來源成分CETUXIMAB, CHIMERIC ANTIBODY 5 MG/ML
- 現行支付價/點
- 4850.00
- 生效日
- 2026-02-01
- 劑型
- 注射劑
- 規格
- 20 ML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 健保藥品代號
- KC00877238
- ATC 代碼
- L01FE01
- 單複方
- 單方
- 藥商
- 台灣默克股份有限公司
- 製造廠
- Merck Healthcare KGaA
- 分類分組
- CETUXIMAB , 注射劑 , 100.00 MG
- 給付規定章節
- 9.27.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日期 2026-08-21待覆核
SHA 11634131b4e7…官方品項章節9.27. Cetuximab(如Erbitux):(96/3/1、98/7/1、98/8/1、99/10/1、101/12/1、104/11/1、106/1/1、106/4/1、107/6/1、110/6/1、111/2/1、112/12/1、113/6/1、115/2/1、115/5/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27. Cetuximab(如Erbitux):(96/3/1、98/7/1、98/8/1、99/10/1、101/12/1、104/11/1、106/1/1、106/4/1、107/6/1、110/6/1、111/2/1、112/12/1、113/6/1、115/2/1、115/5/1)精確
官方章節 9.27
9.27.Cetuximab(如Erbitux):(96/3/1、98/7/1、98/8/1、99/10/1、101/12/1、104/11/1、106/1/1、106/4/1、107/6/1、110/6/1、111/2/1、112/12/1、113/6/1、115/2/1、115/5/1)
1.直腸結腸癌治療部分:
(1)與FOLFIRI(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irinotecan)或FOLFOX(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oxaliplatin)合併使用於治療RAS原生型(wild-type)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人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101/12/1、104/11/1、106/1/1、110/6/1、113/6/1、115/2/1)
Ⅰ.本藥品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Ⅱ.Cetuximab與panitumumab二者僅能擇一使用。 (101/12/1、106/1/1、107/6/1、115/2/1)
Ⅲ.本藥品不得與bevacizumab併用。
Ⅳ.經手術完全切除(R0切除)且查無轉移病灶者不得申請給付。(115/2/1)
(2)與encorafenib併用,作為具有BRAF V600E突變且RAS基因沒有突變的轉移性結腸直腸癌成人病人之第二線治療:(115/5/1)
Ⅰ.病人須符合encorafenib之藥品給付規定,且未曾申報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anti-EGFR)藥品之病人使用。
Ⅱ.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初次申請之療程以12週為限,之後每12週申請一次,再次申請時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Ⅲ.使用總療程以24週為上限。
Ⅳ.使用本品併用encorafenib作為第二線治療,不得再申請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anti-EGFR)藥品作為後續治療。
(3)與irinotecan合併使用,治療已接受過含5-fluorouracil、irinotecan及oxaliplatin二線以上之細胞毒性治療失敗、具有表皮生長因子受體(EGFR)表現型且K-RAS基因沒有突變的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的病人,且於115年1月31日前經審核同意用藥,後續評估符合續用申請條件者。需檢附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98/8/1、110/6/1、113/6/1、115/2/1)
Ⅰ.本藥品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9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Ⅱ.使用總療程18週為上限。
2.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治療部分:(98/7/1、99/10/1、111/2/1、115/2/1)
(1)限與放射線療法合併使用於局部晚期之口咽癌、下咽癌及喉癌病人,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Ⅰ.70歲以上(111/2/1);
Ⅱ.Ccr<50mL/min;
Ⅲ.聽力障礙者(聽力障礙定義為500Hz、1000Hz、2000Hz平均聽力損失大於25分貝);
Ⅳ.無法耐受platinum-based化學治療。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位病人每12週申請一次,需無疾病惡化情形方得繼續使用。(98/7/1、115/2/1)
3.頭頸癌部分(106/1/1、106/4/1、112/12/1、115/2/1):
(1)限無法接受局部治療之復發及/或轉移性頭頸部鱗狀細胞癌,且未曾申報cetuximab之病人使用。
(2)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位病人每12週申請一次,需無疾病惡化情形方得繼續使用。(106/4/1、115/2/1)
原文節點 n0392 · 規定版本 1150821-segmented · SHA 11634131b4e7…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11 個版本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6-02-01 ~ 現行4850.00現行
2023-08-01 ~ 2026-01-315698.00歷史
2023-04-01 ~ 2023-07-315788.00歷史
2022-01-01 ~ 2023-03-315855.00歷史
2020-10-01 ~ 2021-12-315910.00歷史
2019-04-01 ~ 2020-09-305936.00歷史
2018-05-01 ~ 2019-03-315967.00歷史
2017-01-01 ~ 2018-04-305998.00歷史
2016-05-01 ~ 2016-12-316657.00歷史
2016-04-01 ~ 2016-04-306883.00歷史
2015-06-01 ~ 2016-03-316894.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 資料集
-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時間
- 2026/8/15 上午4:25:33
- SHA-256
-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