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析藥典

健保藥品 · KC00941221

維必施 注射劑

Vectibix solution for infusion

成分

成分摘要

TFDA 詳細處方 · 候選藥證,尚待核對 ·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941號

藥品資料

藥物本身資訊

TFDA 藥證資料 ·衛署菌疫輸字第000941號 · 藥證狀態:有效

非專業建議,供參考
候選藥證欄位

適應症

1. 治療RAS基因正常之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成人病人: (1) 與FOLFOX或FOLFIRI併用作為第一線療法。 (2) 在接受含有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與Irinotecan之化學療法失敗後,作為單一療法使用。 2. 併用sotorasib適用於治療先前接受過含有fluoropyrimidine、oxaliplatin與irinotecan之化學療法的KRAS G12C突變轉移性大腸直腸癌(mCRC)成人病人。

辨識資訊

外觀

官方資料未提供可結構化的外觀描述。

圖片不得作為自行辨識或替代藥師核對的依據。
候選藥證欄位

官方用法用量

詳如仿單

用藥安全

副作用、禁忌與警語

現有官方開放資料沒有可安全拆出的結構化副作用欄位。請在本品官方仿單中查閱「不良反應/副作用」、「禁忌」及「警語」章節。

資料連結與來源版本

藥證主檔:全部藥品許可證資料集 · SHA caf5b2bf2ea2c2d0f77c290d5adff2b2dd12ddb104ea50c8cf6909c0982f09c0

仿單/外盒:藥品仿單或外盒資料集 · SHA 40964a9548d379be549497081958a4ff1b6afe0d95e1c6f237c677f1c69ae2b1

健保品項

健保品項摘要

KC00941221
健保來源成分PANITUMUMAB 20 MG/ML
現行支付價/點
8708.00
生效日
2026-04-01
劑型
注射液
規格
5 ML
查看完整品項與申報欄位ATC、廠商、分類與給付章節
健保藥品代號
KC00941221
ATC 代碼
L01FE02
單複方
單方
藥商
台灣安進藥品有限公司
製造廠
AMGEN MANUFACTURING LIMITED LLC
分類分組
Panitumumab, 注射劑, 100MG
給付規定章節
9.53.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 擷取 2026/8/15· SHA d41cf7bf91ca

健保給付規定

直接讀取已匯入 PostgreSQL 的版本化規定節點;候選結果不等同正式適用判定。

官方 1 · 候選 8
規定版本 1150623日期 2026-06-23待覆核SHA 4ee4d149e4ed
官方品項章節9.53. Panitumumab(如Vectibix):(105/4/1、107/6/1、110/6/1、113/6/1、115/2/1)藥品給付規定通則 > 第9節抗癌瘤藥物Antineoplastics drugs > 9.53. Panitumumab(如Vectibix):(105/4/1、107/6/1、110/6/1、113/6/1、115/2/1)精確
官方章節 9.53
9.53.Panitumumab(如Vectibix):(105/4/1、107/6/1、110/6/1、113/6/1、115/2/1) 1. 與FOLFOX(folinicacid/ 5-fluorouracil/oxaliplatin)或FOLFIRI(folinic acid/ 5-fluorouracil/irinotecan)合併使用於治療RAS原生型(wild-type)之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病人之第一線治療。需檢附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98/8/1、110/6/1、113/6/1、115/2/1) (1)本藥品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18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2)Panitumumab與cetuximab二者僅能擇一使用。 (107/6/1、115/2/1) (3)本藥品不得與bevacizumab併用。(107/6/1) (4)經手術完全切除(R0切除)且查無轉移病灶者不得申請給付。(115/2/1) 2.治療已接受過含 5 fluorouracil 、 irinotecan 及oxaliplatin二線以上之細胞毒性治療失敗、RAS原生型(wild-type)的轉移性直腸結腸癌的病人。需檢附All-RAS基因突變分析檢測報告,且需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品給付規定之通則十二。 (115/2/1) (1)病人先前未曾接受過抗表皮生長因子受體(anti-EGFR)藥品治療。 (2)本藥品須經事前審查核准後使用,每次申請之療程以9週為限,再次申請必須提出客觀證據(如:影像學)證實無惡化,才可繼續使用。 (3)使用總療程以 18 週為上限。

原文節點 n0422 · 規定版本 1150623 · SHA 4ee4d149e4ed

  • ATC、成分與藥名結果是關聯候選,不等同官方核定之品項適用章節;實際申報仍須核對適應症、劑型、療程與規定版本。
  • 目前規定文件仍是草稿/待覆核狀態,畫面保留版本與 checksum 供追溯。

支付價歷史

13 個版本
健保支付價歷史折線圖依每個版本生效日起,以階梯折線呈現支付價變化。完整有效期間與原始值列於圖表下方。0.005000.0010000.0015000.0020000.002016/042019/092023/032026/08
支付價/點(依生效日切換)
有效期間支付價/點狀態
2026-04-01現行8708.00現行
2025-04-012026-03-318850.00歷史
2024-04-012025-03-318992.00歷史
2023-04-012024-03-319168.00歷史
2022-01-012023-03-319355.00歷史
2021-06-012021-12-319443.00歷史
2020-11-012021-05-319691.00歷史
2019-10-012020-10-3110473.00歷史
2019-04-012019-09-3011968.00歷史
2018-06-012019-03-3111996.00歷史
2018-05-012018-05-3112991.00歷史
2017-08-012018-04-3013002.00歷史
2016-04-012017-07-3113222.00歷史

來源與版本

資料集
健保用藥品項查詢項目檔
擷取時間
2026/8/15 上午4:25:33
SHA-256
d41cf7bf91ca1d6997ac751601548f68226a8326452aa5d8befd725e3a8d0158
開啟官方資料集 ↗

藥物資訊依可追溯的官方藥證欄位與資產呈現,不等同經臨床編審的完整藥典,也不得取代醫師或藥師判斷。支付價依有效期間呈現;實際申報仍應以就醫日、最新健保規範與院所契約條件為準。